涉案罪名:盜竊罪
涉案情節:取保候審期間再次盜竊
承辦律師:沈楚雄律師
法院判決: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辦案經過:蔣某因涉嫌犯盜竊罪于2018年6月15日被皖南某地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2日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在取保候審期間,因再次涉嫌犯盜竊罪,于2018年11月13日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檢察院決定批準逮捕,沈楚雄律師隨即接受家屬委托承辦此案。
考慮到蔣某系在校大學生,年紀尚輕,因經濟拮據誤入歧途,承辦律師制定了罪輕辯護的策略,多次與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溝通提交法律意見書,盡最大可能爭取輕判。為此承辦律師在爭得公安機關同意的情況下,與數名被害人溝通,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取得所有被害人的諒解。
蔣某被逮捕時正值年底,臨近春節,因其年紀尚輕,對看守所中的生活極不適應,心態崩潰一度有了輕生的念頭,為此承辦律師赴看守所會見蔣某二十多次,終于穩定了他的情緒。
2020年2月,公安機關以蔣某盜竊罪,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律師旋即向檢察院提出鑒于蔣某認罪悔罪涉案情節較輕建議適用速裁程序,檢察院采納律師意見,給出4個月拘役的量刑建議,于2月28日起訴至法院。如果法院采納檢察院的量刑建議,蔣某將于3月4日釋放,然而因為法院在春節后積壓案件較多,無法于3月4日前開庭,承辦律師為此多次與法官溝通。
終于2019年3月13日,法院對蔣某涉嫌盜竊罪開庭審理,采納律師的辯護意見,對本案從輕判罰,一審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蔣某開庭后的第22天即4月4日刑滿釋放,至此全案圓滿結束。王某及其親屬在釋放后相擁而涕,對沈楚雄律師表達了由衷的感謝。
后顧全案,律師辦的不止是案件還是涉及當事人的人生,律師不光需要過硬的專業素質,更需要一顆悲憫之心,首先得是一個好人才能成為一個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