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罪名:詐騙罪
涉案金額:5.87萬
承辦律師:李晏、沈楚雄律師
法院判決: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辦案經過:王某2019年12月13日因涉嫌詐騙罪被皖南某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19年12月25日被檢察院決定逮捕,李晏、沈楚雄律師隨即接受家屬委托承辦此案。
考慮正值年底還有一個多月即將過春節,承辦律師制定了訴訟策略“加速”,本案窮盡了所有能加速案件辦理流程的手段,承辦律師多次與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溝通提交法律意見書。
2020年1月初,公安機關以王某詐騙5.87萬元,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律師旋即向檢察院提出羈押必要性審查,提出當事人涉案情節較輕不宜繼續羈押,檢察院采納律師意見,給出緩刑的量刑建議,受案一周內起訴至法院。
2020年1月22日,法院對王某取保候審并于當日開庭,采納律師的辯護意見,對本案從輕判罰,一審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王某當庭釋放,此時距離春節還有兩天,全案歷時僅一個月零九天圓滿結束,堪稱史上最快速度。王某及其親屬在宣判后相擁而涕,對李晏、沈楚雄律師表達了由衷的感謝。